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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做好上海市游泳一级裁判员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第八次上海市裁判员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市游泳协会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止开展上海市游泳一级裁判员注册登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每名一级裁判员(年龄70岁以下)需填写1份《裁判员注册登记表》,交至各区县负责裁判工作的老师处,由各区县负责老师统一收集好裁判证及20元/人的注册费到协会付费盖章。
       2、裁判个人如无特殊原因,不按通知要求进行注册,按规定不再委派担任相关赛事的执裁工作。
       3、注册登记表格请在首页资料下载,自行打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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