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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2018年华东地区暨国际青少年游泳邀请赛 上海选拔赛竞赛规程

 

2018年华东地区暨国际青少年游泳邀请赛

上海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东方体育中心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610日(星期日)

地点:东方体育中心游泳馆

五、参赛单位:各区体育局、社会力量办训单位

六、比赛组别:

A组:男、女(200611日至20071231日出生)

B组:男、女(200311日至20051231日出生)

七、竞赛项目:

A组: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

200米混合泳

B组: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

200米混合泳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限,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

(二)报项要求: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当年在市青训中心注册,比赛携IC卡。

(三)已经代表上海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

不得参赛。

(四)本次选拔赛不安排测验,参加选拔赛并出线的运动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华东地区暨国际青少年游泳邀请赛。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

(二)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市游泳协会指派。

(三)各组各项均以一次性比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四)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戴划水掌,须按规定泳道游进和冲刺练习。

十、录取名次办法:

(一)各年龄组录取10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前两名,200米混合泳录取前四名参加华东地区暨国际青少年游泳邀请赛。

(二)10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第一名,200米混合泳第一、二名组成上海1队参赛。10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第二名,200米混合泳第三、四名组成上海2队参赛。

(三)选拔赛已出线的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邀请赛”,录取名次按100米自由泳第三、四名递补参赛。如100米自由泳因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100米仰泳第三、四名递补参赛,依此类推。

十一、报名办法:

(一)2018531日前,将报名单电子版本报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http:1162283.80/recentgames/,纸质单(加盖公章)报上海市游泳协会陶献文老师处备案。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各单位网上自行下载秩序册。

(三)比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十二、华东地区暨国际青少年游泳邀请赛时间地点

日期:2018728-29

地点:耀体路701号东方体育中心游泳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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