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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游泳协会团体会员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对团体会员单位有规范化要求,引导各级社会组织积极有序的共建全市游泳锻炼良好环境。

2.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协会声誉。

3.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游泳比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赛事任务。

4.积极发展新会员,壮大团体会员规模,做好团体会员管理工作。

5.促进团体会员之间交流学习,参与协会的各类对外交流活动。

6.组织团体会员观摩重要游泳赛事,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

7.协助本协会宣传游泳运动的益处,吸引更多市民参与。

8.建立游泳训练教学培训体系,提高会员单位整体带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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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上海市枫林路329号  电 话:021-6417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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