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游泳协会团体会员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对团体会员单位有规范化要求,引导各级社会组织积极有序的共建全市游泳锻炼良好环境。 2.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协会声誉。 3.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游泳比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赛事任务。 4.积极发展新会员,壮大团体会员规模,做好团体会员管理工作。 5.促进团体会员之间交流学习,参与协会的各类对外交流活动。 6.组织团体会员观摩重要游泳赛事,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 7.协助本协会宣传游泳运动的益处,吸引更多市民参与。 8.建立游泳训练教学培训体系,提高会员单位整体带教水平。